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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2-27 17:43:16 点击:

教务字【2017】98号

各学院,2017级相关学生: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学校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嘉应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嘉院教【2017】27号)等规定,2017级学生转专业通知如下:

  一、请拟申请转专业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17级在校生,于本学期第十八、十九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转专业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再集中将转专业申请表及汇总表交教务处学籍科。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联合培养等专业学生;及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2、文科和理工科专业不能互转(以高考考试科类为准);

  3、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生的特殊类录取类型学生不能转到统招专业,如专插本、五年一贯制等。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已达到退学条件者;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无正当理由拖欠学校教育费者。

  三、在校期间只允许一次转专业,经学校批准转专业通过的,一律不允许转回原录取专业。

  四、转专业需提交材料:

  1、成绩单;

  2、录取名册;

  3、转专业审批表;

  4、学院转出(入)学生汇总表。

  五、请各学院在2018年3月8日前将经同意符合规定的转专业学生材料交到教务处学籍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包下载:

  1、《嘉应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嘉院教〔2017〕27号)

  2、嘉应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嘉应学院学生转出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4、嘉应学院学生转入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5、嘉应学院转专业流程图

 

教务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