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医学院: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对正方教务系统中在校在籍的学生数据进行清理,要求做到“不多人,不少人”,确保学生学籍数据完整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1、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者;
3、未办理任何手续但实际已不在校者;
4、已确定退伍学生或考上军校的学生。
二、处理措施
请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登陆教务系统,核查本学院学生的学籍数据,并督促在校生及时上学信网查询核实本人的电子学籍注册信息,确保学籍可查、准确。
1、对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者,学院经联系本人核实后,无特殊情况者,学院可做自动退学处理。
2、重点清理对未办理任何手续但实际已不在校者,学院及时通知本人补办异动手续。
3、已确定退伍学生或考上军校的学生,必须督促本人及时持退役证办理复学或退学(考上军校者)手续。还在部队服役或暂时联系不到者,继续保留学籍,不做处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12月28日前将本学院在校在籍学生的清查情况及需要处理的结果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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