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7]30号
各学院、有关部门,各相关学生:
根据《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院教【2015】38号)文件规定,本科专业学生在4年内、专科专业学生在3年内未修满学分或因修读辅修专业需要延长学习时间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生学习年限最多可延长2年,专科专业学生学习年限最多可延长1年。
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最迟在正常学习年限最后一个学期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并按同专业年级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延长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学助学金。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流程:下载并填写《嘉应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学校审批→财务处缴费盖章→后勤处宿管科统一安排住宿→所在学院安排跟班上课,申请表格原件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和辅导员各保存一份复印件。
本学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截止时间: 2017年6月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请手续,学校批准同意后,不得随意撤销申请,不用办理离校手续,与在校生管理一致。
教务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