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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重考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04-28 07:52:47 点击:

各学院,各公共课教研室:

  根据校历安排,结合毕业班本学期教学实际,经研究决定,2017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毕业前最后一次重考于5月中下旬进行。其中全校性公共课重考于5月19-21日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重考由各院组织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考对象、范围

1、2013级本科生、2014级专科生历年来所有不及格课程,均须参加本次重考。

2、根据《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例,2015届及2016届因课程学分未修满而结业的学生,可参加本次重考。

二、考试组织方式

(一)全校性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组织机构

巡视领导:袁铎

巡考领导:张德生   何优选

考    务:王秀云   张利灵   吴文莉

考务办公室:何侨生202、203(电话:2186533、2186733)

2、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下表:

3、考试结束后,请各相关院(部)安排相关老师,自行组织评卷,并于5月24日上午11:00前将考试成绩报教务处考试科。

(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重考由各院组织安排,要求5月23日前结束。请各院于5月12日前将重考具体安排交教务处考试科,5月24日上午11:00前将考试成绩报教务处考试科。

三、考前请各院、各公共教研室做好如下工作:

(一)请通知相关老师出好试卷,并于考前一周将试卷交教务处印刷。

(二)请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并按时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是2017届毕业生历年来不及格课程的最后一次重考,凡是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都务必参加本次考试,如缺考,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考机会,后果自负。同时,请各院及时通知2015届及2016届因课程学分未修满而结业的学生,务必按时参加考试,如缺考,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考机会,后果自负。

(三)考试作弊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方可参加本次考试。

 

                                                 教 务 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