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6]2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专业建设步伐,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对专业申报工作的要求,现就2017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拟申报专业应适应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
2、拟申报专业应符合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3、拟申报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有利于形成特色专业群。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备注 |
5.3~5.19 | 相关学院论证、填写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及新增专业论证报告) | 相关学院 | 请各学院于2016年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何侨生大楼208室) |
5.20~5.27 | 学校审定 | 教务处 | |
5.27~6.10 | 修改与完善申报材料 | 相关学院 | 请各学院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定稿一式5份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
6月份 | 学校发文、教育部平台填报、报送省厅 | 相关学院、教务处 |
三、申报材料
1、《广东省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见附表)。
注:各类专业名称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准;专科专业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为准。
2、《新增专业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内容须说明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及人才需求预测分析,包括已有的办学基础、行业企业的现状及需求、办学特色及发展规划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诺,何小荣;电子邮箱:jyk@jyu.edu.cn;联系电话:2186596。
教 务 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