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5-09-23 10:30:35 点击:

各项目导师、项目负责人:

  根据《粤教高函[2014]132号》、《教高司函[2014]58号 》、《粤教高函[2015]113号》文件通知,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立项省级项目60项(含国家级项目20项);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省级项目60项,其中推荐国家级项目20项,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学校批准给予项目配套经费。

  为加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及管理,依据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对项目经费使用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配套情况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两类。学校对这些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给予国家级项目10000元和省级项目5000元的数额经费配套。

  2、2014年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共60项,包含国家级配套经费20项。2015年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共60项,包含推荐国家级项目20项,但教育部还没有公布2015年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名单,先依照省级项目经费配套,教育部公布名单后,补足经费配套,详见附件。

  二、经费使用范围

  1、大创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只能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学生)制,经费使用要经指导教师同意。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申请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三、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支出单据要经项目负责人(学生)、指导教师、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组成员统一收取单据,到教务处进行项目审核签字,再到财务处进行经费报销。

 

嘉应学院2014、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项目信息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