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6]87号
各学院(部),各部门:
按照《嘉应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年之前(含2015年)已立校级教改项目。
二、结题要求
项目主持人需提交《嘉应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2)、项目结题报告(不少于2000字)、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三、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何侨生大楼208室);联系人:李诺、何小荣;联系电话:2186596。
1.嘉应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2.嘉应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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