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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学》、《心理学》选课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06-24 16:20:49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非师范生可自主选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获得的学分可以抵全校任选课学分。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开展选课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选课对象

  2014级本科非师范生及2015级专科非师范生。

  2、选课时间

  6月26日(周一)上午9:00--6月27日(周二)下午16:00

  3、特别说明

  全校非师范生必须在第七学期前完成该两门课程的学业,第八学期不予选修。已修习《教育学》、《心理学》且课程成绩合格的同学不得重复选修。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