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嘉应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嘉院教[2015]30号)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初核,教务处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授予:
詹金强和郑佩雄2位毕业生法学学士学位;蔡赞君毕业生管理学学士学位;张泽栋毕业生教育学学士学位;李洪军、刘广明、邓仲凯和吴英仲4位毕业生文学学士学位。
现将詹金强等8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6日止。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以便核查。 学校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 系 电 话:0753-2186859
嘉 应 学 院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