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6]12号
各院、各班:
根据《嘉应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及《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考试,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第一次重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考对象: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课程考试与期末考试时间冲撞的学生。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59分及以下者。
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及缺考学生。
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重考安排及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考试安排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重考及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由所在院安排并组织实施考试,请各院于3月16日前将重考考试安排交教务处考试科。
三、全校公共课程重考安排
1、公共《体育》课程重考安排在3月16日下午进行,其它公共课程重考安排在3月19-20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2、巡考:张 晨 张德生
3、考务:王秀云 王桂春 吴文莉
考务办公室:何侨生203(电话:2186533)、何侨生202(电话:2186733)
四、考前请各院、各公共教研室做好如下工作:
1、请通知相关老师出好试卷,并于考前一周将试卷交教务处印刷。
2、请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并按时参加考试(注: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成绩填报
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重考成绩须填报《嘉应学院单科成绩报告单》,双学位、辅修专业考试的成绩须填报《嘉应学院“双学位、辅修专业”单科成绩报告单》。以上成绩报告单于4月1日前交教务处考试科。
教 务 处
2016年3月9日